汉寿县公安局举办修订后“两法一规” 培训班
为切实提高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能力,4月3日,汉寿县公安局在四楼大会议室举办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学习培训班。培训班由政委邹冰剑主持,分上午、下午两场次,全局200余民警参加了培训。副县长、公安局长罗永锋率全体在家局党委委员全天参与。
县局聘请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鹏飞从证据、程序、时效、权限等角度讲解了新《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内容。县局法制大队队长邹利斌、副大队长周劲松结合修订前后的异同,分别对修订后两个《程序规定》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讲解,重点讲述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侦查管辖、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证据、强制措施、撤案、侦查、执行处罚、特别程序等内容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行政强制措施的使用条件和程序、涉案财物的管理、行政强制执行,并就规范制作新版法律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现场解答。
政委邹冰剑围绕两个新《程序规定》的执行,对近期县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办案部门要组织民警进一步学习新《刑诉法》和两个新《程序规定》,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转变执法理念和侦查办案方式,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制部门及兼职法制员要发挥指导推进作用,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全局民警尽快适应新《程序规定》要求,县局将对各所队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所队要增强执行力,对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力争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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