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公安局速破一起命案
2010年2月20日(农历正月初七),春回大地,初春的太阳照射着大地,与人们内心的喜悦之情相互辉映。夜幕降临之后,一部分人仍然沉浸在把酒当歌之中,享受着人间的欢乐。晚11点40分,在澧县澧东乡永长村8组赵公兵家吃完喜酒的三名醉汉赵建军(男,汉族,38岁,澧东乡永长村8组人)、赵威(男,汉族,23岁,澧东乡永长村8组人)、颜伍洲(男,汉族,20岁,澧东乡十回村人),跌跌撞撞地走上了一条乡村大道。正在此时,前方驶来一辆黑色丰田凯美瑞小轿车,三名醉汉趁着酒兴强行将车拦停,赵建军并横在路中央,嘴里还不停地叫喊着。开车者赵鹏(男,汉族,32岁,澧阳镇新河居委会人)下车与之评理,立即与三名醉汉发生了争吵,当事双方的情绪均在不停的升级,悲剧就这样发生了。赵鹏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赵建军、赵威捅倒在地之后,开车逃之夭夭……第二天中午时分,赵建军在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赵威仍在治疗之中。警情传来,澧县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龚爱平同志立即组织刑警大队长郑秋萍同志,带领刑警队员火速赶往案发地,与澧东派出所所长李世军同志一道投入到了紧张的侦破之中。经过摸排走访等多种侦破手段,迅速锁定了涉案车辆为湘J7GY99,车主为龚某。2月23日下午,刑警队员找到龚某,经调查,其供述2月20日晚上曾将车借给好友赵鹏回澧东老家吃喜酒。在返回县城的路上,赵鹏与醉汉们发生了那一幕,赵鹏也立即被捉拿归案。
该案的迅速侦破,为澧县公安局社会治安整治“冬季行动”又添一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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