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查获40万元丨汉寿公安打掉一个涉诈取现团伙
帮人“取钱”也会犯罪 ,要知道“职业取款人”,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扮演着取款、转移赃款的角色。他们负责转移诈骗犯罪得来的资金,从中获利。
这是犯罪
这是犯罪
这是犯罪
前段时间,家住汉寿县崔家桥镇的郭先生(化名),接到一通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某公安局民警,以郭先生涉嫌洗钱犯罪,要求其配合警方工作,于是郭先生根据对方的指示,将现金交给了指定的“取款人”后,竟再也联系不上“民警”了,惊觉被骗的他,赶紧报警求助。
接报警后,汉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反诈民警,迅速对涉案资金流向展开了深度研判,成功锁定了涉嫌转移涉诈资金的车辆信息。
警方循线追踪,发现该车辆潜入长沙后,便失去了踪迹线索一时中断。
2025年9月18日,警方再次掌握了该涉案车辆行踪信息,为一网打尽民警果断出击,奔赴长沙展开布控,将该涉诈取现团伙一举捣毁,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现场查获涉诈资金40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乐某(男,25岁,湖南省长沙市人),周某某(男,27岁,湖南省浏阳市人),李某某(男,20岁,湖南省郴州市人),因涉嫌掩饰犯罪所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赃款,涉嫌构成违法犯罪,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轻松赚钱的背后,往往是违法犯罪的深渊,切勿因一时贪念,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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