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违法载10人 及时查处消除隐患——常德石门县一辆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被查处
查处现场
2020年10月15日,一辆违法搭载10人的三轮摩托车被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驾驶人闫某军被依法处罚,消除了一起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消除交通安全“顽障痼疾”隐患,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对辖区路面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和查缉力度。10月15日下午16:50分许,楚江交警中队民警在国道G353楚江街道闫家溶社区路段巡逻时,远远发现正前方一辆三轮摩托车飞速前行,车上人头攒动,有超载嫌疑,摩托车快速行驶,在风雨中摇摆不定,险象环生。于是民警当即超前,在安全地段设卡拦下这辆牌号为湘J6829F号正三轮摩托车检查。
检查时,满满的一车人着实让民警大吃一惊,驾驶室内和车厢上挤满了人,经民警检查车辆逐一清点,该三轮摩托车足足违法搭载了10人,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加之雨天路滑,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据驾驶人闫某军交代当天他帮人收摘完柑橘后搭载全部人员返回家中,不想半路被民警查获。民警当即对驾驶员闫某军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民警当场将所载乘客迅速转运,并对闫友军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辆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给予了600元的处罚。查获现场,驾驶人闫友军表示悔改,深深认识到了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表示以后再不抱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规范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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